一、规则定义
不正当谋利,是指商家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互站网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和商业机会等),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二、内容概要
(1)不正当谋利的商家,无论是否获得利益,原则上每次扣四十八分,互站网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
(2)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商家有如实主动申报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互站网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
(3)自对商家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互站网将限制该商家店铺参加互站网网站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4)商家向互站网工作人员及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十二分。
(5)在会员使用互站网关联公司的网站(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互站云等)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网站不正当谋利条款或有其他涉及不诚信行为被上述网站关闭账户的,互站网有权对该会员拥有或实际控制的在互站网网站上的账户执行相同操作。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当谋利行为:
① 向互站网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② 会员通过其他手段向互站网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规则解读
(一)如何理解关联人士?
“关联人士”指:
1、任何个人的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亲属、姻亲(包括因领养而形成的同等关系,每一位分别称为“家庭成员”),或关系密切的朋友。
2、以下任何实体:
(1) 由员工个人和/或其家庭成员、关系密切的朋友单独或共同拥有的实体;
(2)员工个人、其家庭成员、或关系密切的朋友为董事、高管人员或信托人的实体;
(3) (1)-(2)款中所述的实体的关联公司。
(二)商家的关联店铺指什么?
商家的关联店铺是指以关联人士名义创建的店铺,或同一实际经营人的店铺。
(三)互站网永久不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如何理解?
商家有不正当谋利行为且互站网依据规则扣48分并给予查封账户处理后,将永久不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与其既有的合作关系并永久不再合作,该商家永久不得再次注册为互站网商家,并不再接受该商家为互站网的合作伙伴。
(四)商家不正当谋利,互站网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家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是严重危害互站网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因此,互站网欢迎商家如实主动申报不正当谋利情形,及/或如实积极举报不正当谋利情形,一经查证属实,针对主动申报人或举报人的店铺,在现有处理措施基础上,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
(五)“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具体指什么原因?
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被互站网工作人员拒绝等情形。
廉政举报邮箱:admin#huzhan.com (#换为@,此邮箱为公司总经理邮箱,可投诉任意互站工作人员)
本规范于2018年7月30日更新公示,并于2018年8月6日正式生效实施。